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发布的《深圳市社会组织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3年6月8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完成,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团体的发展及团体标准化工作需求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经研究讨论,通过了上述文件的修订版,现予以重新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8日
联系邮箱:120411412@qq.com
附件: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v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