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发挥标准对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立项计划,请各单位结合行业需要和自身技术优势,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范围:
立足首都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实际,聚焦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适应市场和创新需求、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增强行业主体竞争力为目标,填补文化和旅游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空白,提出的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包括文化和旅游行业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及其相关方面。
二、申报原则
(一)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符合且高于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三)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
(四)协调融合、有序优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五)促进产业化发展,填补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空白。
三、申报要求:
(一)提出立项申请的单位需在本市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服务内容能够体现本行业特色,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具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标准化工作人员,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
(三)标准立项计划成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和消费需求,具备实施应用条件;
(四)立项申请单位自愿参加并按期完成团体标准项目任务,具备开展团体标准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
四、工作程序
(一)申请单位填写《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将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盖章后一式三份送至协会。
(二)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立项审查,论证可行性,并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三)批准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标准编制流程组织编制,具体要求按《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四)按照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标准报批稿审核通过后,统一编号发布,并在协会官网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
五、申报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雪、张建君
电 话:010-85623207、1391108305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818室
附件:
1.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2.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协会
2024年1月
附件1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2 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3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标准).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