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浙江省循环经济学会关于发布《污染水体修复用竹质活性炭》团体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2
发表人:
浙江省循环经济学会
5次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循环经济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浙江省循环经济学会标准工作组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团体标准《污染水体修复用竹质活性炭》(T/ZJCE 0001-2024)。该标准与2024年3月22日发布,2024年3月22日起实施。




浙江省循环经济学会关于发布《污染水体修复用竹质活性炭》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7723153218
邮箱:76750231@qq.com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江厦星光汇商务楼
邮政编码:4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