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有关要求,推动慈善领域标准有效供给,发挥团体标准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作用,依据《陕西省慈善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23年度团体标准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适应慈善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
(四)与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统一,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项目应以促进行业发展为导向,围绕慈善领域发展需求,聚焦规范化发展,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
(二)对于已有慈善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细化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或明确具体措施,制定指标严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
三、申报条件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向陕西省慈善联合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
(二)申报组织和个人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现状和标准建设情况,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的能力。
(三)项目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应用的条件;
(四)鼓励吸纳慈善领域内不同类型和地域的单位共同参与标准编写。
(五)主(参)编单位应具备与标准内容相关的业务能力,标准主要起草人(主编人)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社会工作相关领域标准化发展情况,具备慈善行业专业知识和标准化工作经验;应当熟悉标准编写规定,具备解决标准编制过程中技术问题的专业能力。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主体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并附标准草案,请将纸质盖章版资料(一式2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根据立项申报情况,陕西省慈善联合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三)立项批准后,按《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苑
电话:17795750775
邮箱:sxscslhh@163.com
附件: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陕西省慈善联合会
2023年7月14日
附件-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