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物业化服务标准》、《大中型泵站物业化服务标准》均由成熟的规范性文件转化而来,基础较好,符合快速程序立项条件,现同意由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牵头起草的《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物业化服务标准》、由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牵头起草的《大中型泵站物业化服务标准》两项团体标准立项。
请团体标准起草组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落实任务分工,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时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协会
2025年6月24日
关于《浙江省大中型水库物业化服务标准》等2项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