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山西省资源型地区绿色生态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高活性氢氧化钙脱硫剂》(征求意见稿)已完成起草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山西省资源型地区绿色生态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并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附件一:《高活性氢氧化钙脱硫剂》(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高活性氢氧化钙硫剂》编制说明
附件三:山西省资源型地区绿色生态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联系人:纪丽静
电 话:18834784264
山西省资源型地区绿色生态学会关于征求团体标准《高活性氢氧化钙脱硫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一:高活性氢氧化钙脱硫剂(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三:山西省资源型地区绿色生态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附件二:《高活性氢氧化钙硫剂》编制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