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河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河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会对《零碳园区创建与评价技术导则》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估,经评审组专家评估,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准予立项。
请团体标准牵头单位按照《河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专家评审意见,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水平,增强标准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为使立项标准的制定更具广泛性、更加科学合理,提高标准编制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相关单位加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者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苏敏 15175198069
邮 箱:lvseditanfazhan@163.com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尚峰汇大厦C座二单元21楼
河北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协会
2025年2月6日
关于《零碳园区创建与评价技术导则》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