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乘客电梯碳足迹核算方法》团体标准立项会在杭州顺利召开。本标准由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牵头联合多家电梯企业实施编制,由我协会负责标准发布。
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提出“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工作任务;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
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改委、经信厅、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5部门共同印发《浙江省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附件1中电梯(分类代码3516)被列入重点产品清单),提出建立健全碳足迹核算标准规范,制定并完善碳足迹评价、认证标准规范,开发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建设产品碳足迹管理平台等要求,这意味着尽快构建电梯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从而推进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已迫在眉睫。
本标准的实施,可促进企业依据碳足迹数据,优化改进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流程,从而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实现乘客电梯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

会议开始,我协会副秘书长董力豪对会议流程和参会人员进行介绍,本次特别邀请了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纪新瑞、浙江省电力公司郑爱华、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王科理等三位专家。专家组一致推选纪新瑞为专家组组长。
团标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介绍了本团标起草的背景、意义、标准的适用范围及草案等内容。随后,各位专家对该标准进行讨论,并提出了众多宝贵的意见,最终各位专家一致同意本项标准予以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