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浙总会字[2024]第122号)的相关规定,现批准发布《企业可持续发展 碳信息披露通则》(第一起草单位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号为T/ZJCFO 0003-2025)、《企业可持续发展 碳成本管理与绩效评估导则》(第一起草单位为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号为T/ZJCFO 0004-2025)二项团体标准。二项标准发布日均为2025年7月7日,实施日为2025年7月10日。
特此公告。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2025年7月7日
65#关于发布《企业可持续发展 碳信息披露通则》《企业可持续发展 碳成本管理与绩效评估导则》二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