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委员及相关单位:
由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归口的团体标准《数据资产财务登记业务指南》(立项文号:浙总会字[2024]第35号)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10月26日)前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邮箱:6845158@qq.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2024年9月26日
1.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数据资产财务登记业务指南.pdf
2.团体标准编制说明-数据资产财务登记业务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