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规定。经标委会专家组审查通过,现予以批准发布《家政服务规范 居家病人陪护》团体标准。
标准自2024年12月16日起正式实施。
特此公告。
厦门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