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 (国标委联[2019]1号)的相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提出、江苏省数字金融协会归口管理、江苏高领碳信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江苏省转型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经专家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省数金协会联系人:王一楠;联系电话:15050556234。
标准牵头单位联系人:许春华;联系电话:18061240599。
江苏省数字金融协会
2024年10月10日
关于《江苏省转型融资主体认定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2024〕3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