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公告 .pdf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辽宁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会对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单位提交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经研究讨论,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请项目发起单位按照我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尽快开展工作,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修订任务。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024-2983375
电子邮箱:kylc@sypca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