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团体标准在行业支撑和引领发展中的作用,全面提升辽宁省科技创新相关行业的科学性、规范性,全面推进科技创新服务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本会现就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1.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
2.标准选题应聚焦在科技创新服务、多业态协同发展、科技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促进本行业运行规范化。提倡对于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草案提出建议书,促进会将优先考虑立项。
3.标准内容应具有一定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或个人联合提出申请,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4.项目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具备一定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经费由申请单位承担,参与单位或个人可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同时欢迎全国科技创新有关行业单位或个人积极参与。
5.申请文件应清晰、明确,涉及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二、 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填写《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纸质版盖公章后(一式三份)寄至协会秘书处。促进会会员单位的申请意向将被优先考虑。
2.本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审查结果。
3.标准立项后,申请单位需按《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0日,以寄、发送日期为准。
三、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东陵区朗月街2甲号
邮 编:110000
联系人:常红
电 话:13609881698
邮 箱:13609881698@163.cm
特此通知。
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关于征集 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创研中心).pdf
附件-立项申请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