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协会组织专家对北京展创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团体标准《北京市使用住宅维修资金工程造价作业指引》进行立项审核,并进行了公示,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予以公告。请起草单位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 扬 010-6718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