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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无人机协会关于《教学无人机用遥控器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8
发表人:
东莞市无人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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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无人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东莞无人机协〔2023〕001号)的相关规定,东莞市无人机协会于2023年7月17日组织专家对《教学无人机用遥控器通用要求》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所申报的《教学无人机用遥控器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研究,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及起草单位名单

 

 

东莞市无人机协会

2023年7月27日

关于《教学无人机用遥控器通用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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