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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关于团体标准正式立项和征集参编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发表人:
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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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标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审议通过了8项氢能相关团体标准的立项,现公布如下:

序号

标准名称

牵头单位

制/修订

编制计划

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热平衡试验方法》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制订

2023.10~2024.12

2

《燃料电池用铂基催化剂测试方法》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制订

2023.10~2024.10

3

《武汉市示范运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维护技术要求》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制订

2023.10~2024.12

4

《轻型燃料电池厢式运输车通用技术规范》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制订

2023.10~2024.11

5

《燃料电池模块配气歧管技术条件》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制订

2023.10~2024.12

6

《集装箱式氢内燃机试验系统技术规范》

武汉东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制订

2023.10~2024.12

7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堆测试台技术规范》

新研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制订

2024.4~2025.4

8

《车用MEMS氢气浓度传感器技术规范》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制订

2024.4~2025.4

为切实做好标准编制宣贯工作,鼓励更多单位切实参加到标准编制过程中,提高标准编制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以上8项标准参编单位、参编人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编单位、参编人员资格条件

1、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2、参编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4、标准参编人员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参编单位、参编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参编人员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人)。

2、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3、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

三、参编单位、参编人员将承担以下义务

1、服从促进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申报程序

意向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附件一)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5月24日前以邮件形式或邮寄形式送达标委会秘书处。各标准牵头单位根据征集情况形成标准起草工作组(附件二)和详细编制计划(附件三)并于5月31日前上报标委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请起草单位按照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标委会秘书处邮箱:secretary@whqx.org.cn,联系电话:13986089227,联系人:张老师。

 

 

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武氢标字【2024】3号_关于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正式立项和征集参编单位的通知.pdf

附件一:《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doc

附件二:《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信息表》.doc

附件三:《团体标准编制工作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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