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24年第1次标准审查会议在武汉召开,来自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促进会秘书处、标委会秘书处、评审专家组及各标准参与单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对《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膜电极包装、运输及贮存通用技术规范》等2项团标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对《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堆测试台技术规范》等3项团标提案进行了立项评审。
一、会议主要内容
促进会标委会秘书长李洪波介绍了促进会标准化工作进展,并说明了本次审查的相关要求,武汉理工氢电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分别对主持研制的标准送审稿和标准立项提案进行了汇报及论证,评审专家组对标准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标准审查结论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主持单位 | 结论 |
1 |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膜电极包装、运输及贮存通用技术规范》 | 送审 | 武汉理工氢电科技有限公司 | 带条件通过 |
2 | 《燃料电池单片电压巡检器技术规范》 | 送审 | 武汉海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3 | 《车用MEMS氢气浓度传感器技术规范》 | 立项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4 |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堆测试台技术规范》 | 立项 | 新研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5 |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检测用交流阻抗在线测试装备技术规范》 | 立项 | 上海锘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二、后续工作安排
1、审查通过的《燃料电池单片电压巡检器技术规范》送审稿,标准起草单位应根据会议审查意见完善标准文本、标准编制说明及相关材料,形成报批材料提交至标委会秘书处,由秘书处组织标准的签批及发布。
2、审查带条件通过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膜电极包装、运输及贮存通用技术规范》送审稿,标准起草单位应根据会议审查意见修订标准文本,并对修改内容编写意见处理表进行修改说明,于5月20日前提交标委会秘书处,经评审专家组确认通过后,形成报批材料提交至标委会秘书处。
3、审查通过的《车用MEMS氢气浓度传感器技术规范》等2项立项提案,由标委会秘书处组织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标准主持单位编制工作计划报标委会秘书处备案后,按计划着手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4、审查未通过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检测用交流阻抗在线测试装备技术规范》立项提案,申报单位可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提案进行修改完善,递交二次评审申请至标委会秘书处。
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