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促进会标委会于2023年10月25日至26日,组织相关专家,通过线下会议评审方式,审议通过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热平衡试验方法》等6项氢能相关团体标准的立项,现公布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牵头单位 | 制/修订 | 编制计划 |
1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热平衡试验方法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制订 | 2023.10~2024.10 |
2 | 燃料电池用铂基催化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制订 | 2023.10~2024.10 |
3 | 武汉市示范运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维护技术规范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制订 | 2023.10~2024.10 |
4 | 轻型燃料电池厢式运输车通用技术规范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制订 | 2023.10~2024.10 |
5 | 燃料电池模块配气歧管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制订 | 2023.10~2024.10 |
6 | 集装箱式氢内燃机测试系统技术规范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制订 | 2023.10~2024.10 |
为切实做好标准编制宣贯工作,鼓励更多单位切实参加到标准编制宣贯过程中,提高标准编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以上各标准参编单位、参编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编单位、参编人员资格条件
1、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2、参编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3、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4、标准参编人员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参编单位、参编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参编人员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1人)。
2、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3、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
三、参编单位、参编人员将承担以下义务
1、服从促进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申报程序
意向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附件一)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11月15日前以邮件形式或邮寄形式送达对应标准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根据征集情况形成标准起草工作组(附件二)和详细编制计划(附件三)并于11月25日前上报标委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各牵头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牵头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1 |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毛志飞 | 15926498838 | maozf@dfmc.com.cn |
2 | 武汉东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周洪光 | 13971150491 | zhou.hg@dfeme.com |
请起草单位按照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时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标委会秘书处邮箱:secretary@whqx.org.cn,联系电话:15207100756,联系人:明哲。
武汉市氢能产业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关于2023年氢能团体标准正式立项和征集参编单位的通知.pdf
附件一:《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pdf
附件二:《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信息表》.pdf
附件三:《团体标准编制工作计划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