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佛山市南海区九江科技创新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评审,同意发布《无人机无人船协同海洋测绘作业规程》(编号为T/FSTI 001-2025),自2025年2月10日发布并实施。
请相关单位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让标准成为质量的“硬约束”。
特此公告。
关于发布《无人机无人船协同海洋测绘作业规程》的公告.pdf
《无人机无人船协同海洋测绘作业规程》报批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