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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协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发表人:
沈阳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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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及行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更好发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机器人)的技术标准创新作用。根据《沈阳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协会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围绕企业发展需求,聚焦技术、产品和服务,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2.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空白,满足市场需求。

3.重点支持机器人、智能制造、产业链配套产品等方向的通用技术、整机、系统集成等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1.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2.申报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无不良诚信记录,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3.协会会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非会员单位及个人也可向协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需提供《沈阳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附件1)、《团体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2)和团体标准草案,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将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

2.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等审核工作。

3.评审通过后批准立项,同时下发立项通知,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发布立项公告。

4.立项批准后,申报单位按《沈阳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四、申报时间

2023年5月30日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锋

电 话:024-31165281

手 机:13889829780

邮 箱:srima22@163.com

附 件

附件1-沈阳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2-沈阳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协会团体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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