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山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中山精造”优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协会秘书处批准立项《电水壶》团体标准。
请起草单位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的规定和要求,严把标准质量关,确保高质按期完成制定任务,完成期限至2024年10月30日前。
联系人:樊哲
电 话:0760-88220326
邮 箱:fanzhe_china@163.com
中山市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202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