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团体的发展及团体标准化工作需求,河北省检验检疫学会经研究讨论,通过了《河北省检验检疫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修订版,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9日
联系邮箱:hbjyjyxh@163.com
附件:《河北省检验检疫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