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城市产业创新联合会标准制订流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行业发展需要,经专家委员会对《透风LED灯杆显示屏技术标准》团体标准进行审议,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
由智联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晓松
电 话:18600226168
邮 箱:maxiaosong@znygroup.com.cn
04《透风LED灯杆显示屏技术标准》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