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宁波市镇海区绿色石化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宁波市镇海区绿色石化发展促进会组织审定,批准发布《回收二乙二醇》(T/ZHLSSH 001-2023)、《回收三乙二醇》(T/ZHLSSH 002-2023)和《回收乙二醇》(T/ZHLSSH 003-2023)团体标准,自2023年08月01日起正式实施,现予以公布。
宁波市镇海区绿色石化发展促进会
2023年07月26日
关于发布《回收二乙二醇》等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