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泰州市品牌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前期征求意见、专家审定,现已完成团体标准《知名品牌评价与管理规范》的制定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2月12日。
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反馈至泰州市品牌建设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人:翟欣悦
电话:0523-86882368
附件:1.《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2.《知名品牌评价与管理规范》(公示稿)
泰州市品牌建设促进会
2023年1月12日
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
知名品牌评价与管理规范(公示稿).pdf
泰州市品牌建设促进会关于《知名品牌评价与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报批公示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