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征集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根据《标准化法》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保证各参与主体获取相关信息,反映各参与主体的共同需求,并应当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
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 标准应当按照《珠海市粤菜产业发展联合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二、申报方式
根据《珠海市粤菜产业发展联合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本联合会会员单位认为有必要立项的,向联合会团体提出立项申请。
电子版或纸质材料报送联合会秘书处。
三、申请材料
(一)《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书》;
(二) 标准草案(详细列出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修订标准的,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联系人:汪俭
联系电话:13703000991
电子邮箱:447359053@qq.com
邮寄地址:珠海市德翰大酒店写字楼三楼 F1
珠海市粤菜产业发展联合会
2023年1月10日
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