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审议,由贵州省标准化院、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等单位起草的《专利标准融合应用的团体标准处置规范》团
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编制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
2025年4月7日
贵州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关于《专利标准融合应用的团体标准处置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