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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种子产业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0
发表人:
浙江省种子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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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要求,为加强种业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满足市场、行业及企业发展需求,推动构建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协调互补的种业团体标准体系,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理、方法和程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聚焦创新和市场需求,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为主要方向;

(三)遵循开放、公平、透明的原则,鼓励各方共同参与,促进科研、生产和交流。

二、申报要求

(一)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二)申报单位应对提出的立项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并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团体标准相关文件;

(三)已做好编制团体标准的前期工作,其中包括行业发展情况、标准化工作现状、制定的目的意义以及与现有相关标准的关系等前期调研工作;

(四)项目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应用推广条件、主要技术要素及参数说明等;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和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五)已落实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具备一定标准化知识,熟悉标准制定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负责;已落实标准编制经费。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将标准草案和《浙江省种子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1)以及标准制定相关项目调研报告或实验报告等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会同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liyan00@163.com)。

(二)团体标准工作组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等审核工作,申报单位须承担相应的专家咨询费用。

(三)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

(四)团体标准立项后,申请单位需按《浙江省种子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开展团体标准编制相关工作,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五)2024年项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571-86757073/13588379619;邮箱:liyan00@163.com

 

附件:浙江省种子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浙江省种子产业协会

2024年2月3日

 

浙江省种子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docx

浙种协〔2024〕1号.浙江省种子产业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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