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发改委《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为推进我国土地储备专项债综合性咨询的高质量发展,经国宏联盟标准标准委员会审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平台审核公示,特立项《土地储备专项债综合性咨询标准》,持续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体系,推动中国工程咨询标准国际化。
《土地储备专项债综合性咨询标准》主编单位为北京恒睿诚泽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本领域相关标杆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担任,标准编审委员会负责组织研讨会、评审会、发布宣贯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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