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拟批准发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工作规范》团体标准,根据《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形式,向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团标部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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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工作规范》报批稿051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