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拟批准发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根据《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形式,向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团标部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瑾
电子邮件:105750006@qq.com。
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管理规范(报批稿)(2023121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