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的规定、《成都市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成都市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对《社会企业评价通用规范》、《社区社会企业运营规范》、《住宅小区(院落)信托制物业服务评价规范》3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3项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特此公告!
成都市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
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
2022年11月11日
团体标准联合立项公告2022.11.14.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