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丽水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程序》的有关规定,《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指南》团体标准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和标准编制说明(见附件2),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丽水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函审单》(见附件3),并于2025年7月10日之前,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回复至联系人,逾期未回复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叶小青 ;电话:13735918051;邮箱:442898954@qq.com。
信函请邮寄: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图书馆906办公室;邮政编码:323000。
附件1.丽水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丽水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指南》编制说明.docx
附件3.丽水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函审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