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团体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融合,满足市场、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依据《浙江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学会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团体标准立项提案征集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准委)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计划征集
(一)项目范围
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相关的团体标准。
(二)项目要求/原则
1.围绕生物医学工程领域的发展需求,聚焦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体现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
2.不得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冲突。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反映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具体进展。
4.属于申报单位的业务范围和专业领域,具有代表性,反映国内先进水平,具备对相应标准进行验证的能力。
5.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的,除了企业的自身需求外,更多从行业角度出发,能推动和引领行业发展,旨在提高企业竞争力。
6.对于生物医学工程产业领域持续健康发展具有良好规范作用的质量规范文件、通用技术要求、实施操作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7.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的项目。
(三)项目提出人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学会标准委办公室提出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建议;个人提出的项目建议,由提出人推荐或由标准委办公室指定单位落实具体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包括:
1.《浙江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团体标准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完整的标准草稿(无标准草案的项目不予采纳)。
(二)材料以书面或电子格式递交。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寄送至学会标准委办公室;电子版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会标准委邮箱:zjbme2013@163.com。
三、申报时间及项目评审:
申报单位可不定期、随时向学会标准委办公室进行申报,学会标准委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批准立项,并及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www.ttbz.org.cn)和浙江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网站(www.zsbme.org.cn)发布立项信息。
四、经费支持
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由项目组自行解决。
五、联系方式
单位:浙江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标准委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431号浙大圆正宾馆2号楼103
邮编:310020
E-mail:zjbme2013@163.com
联系人:张 琦 0571-88903279
夏忠诚 0571-86002820
特此通知。
附件《浙江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团体标准项目申请表》
浙江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
项目中文名称 | 项目英文名称 | |||
制定或修订 | □制定 □修订 | 被修订标准号 | ||
采用国际标准情况 | □IDT □MOD □NEQ | 采标编号 | ||
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名称(中文) | 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名称(英文) | |||
ICS分类号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
计划起止时间 | 计划投入经费(万元) | |||
立项背景及意义 | 全面、系统阐述: 1. 标准制修订的目的、意义,所涉及的产业以及对产业发展的作用,期望解决的问题; 2. 国内外对该技术研究情况说明; 3. 相关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4. 对相关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程度的考虑; 5. 与国内相关标准的关系; 6. 与相关知识产权的关系:国内外是否存在相关联知识产权,说明本项目是否涉及这些版权 | |||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 ||||
工作内容与实施方案 | 1. 主要工作步骤、内容; 2.拟建工作组情况; 3.主要工作方式及各参加单位的作用; 4. 标准研制经费预算及筹措方式; 5.具体实施方案(含时间计划) 6.标准发布后的宣贯和应用计划 | |||
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情况简介 | 单位具备的条件 (与本标准研制相关的业务情况、技术力量、工作环境及实验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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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 |||
浙江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