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福建省联合采购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标委会审查和专家论证,《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供应商等级评定规范》两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厦门市国贵供应链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团体标准工作流程及专家意见,抓紧组织相关编制工作。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联系人:聂永强
电话:13003907366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西林西二里6-12号
特此公告
福建省联合采购协会关于《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和《供应商等级评定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