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于2022年11月组织专家对《医疗器械代储代配企业质量安全评定标准》《零售药店药学服务能力星级评定规范》两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上述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实名以书面方式向我会秘书处反映,并请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134号附1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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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
2022年12月26日
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关于团体标准《医疗器械代储代配企业质量安全评定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