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中关村海新联新兴产业促进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发表人:
中关村海新联新兴产业促进会
4次浏览


各分支机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我国标准化创新发展,更好发挥标准化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中关村海新联新兴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中关村海新联新兴产业促进会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一)标准项目应围绕促进经济和技术的融合发展,符合中关村海新联新兴产业促进会宗旨。

(二)标准项目应体现创新引领,紧扣市场发展需要,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三)标准项目应围绕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等新兴领域以及低碳环保、生态循环、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乡村振兴等可持续发展等相关领域方面提出。

(四)标准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和“一带一路”战略要求,推动标准走出去、技术引进来,有利于经济技术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五)各行业专家、学者推荐的其专业领域内其他重大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选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行业政策相抵触;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二)拟立项的团体标准要求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要求和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三)标准牵头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相关机构,愿意提供开展标准研制工作所需的技术支持,确保标准项目顺利进行。

(四)申报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发展和标准情况,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的能力。

(五)适应市场和创新需要,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

三、申报程序

(一)按立项要求填写《中关村海新联新兴产业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发送至中关村海新联新兴产业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邮箱。

(二)根据申报情况,秘书处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团体标准项目,将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协会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010-58499608    13911091853 

       王老师     13581565615

       邮 箱:     83089231@qq.com

 

 

中关村海新联新兴产业促进会

团体标准化秘书处

2023年2月14日

 

 

中关村海新联新兴产业促进会关于征集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pdf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7723153218
邮箱:76750231@qq.com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江厦星光汇商务楼
邮政编码:4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