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粤节促〔2024〕17号)的相关规定,经促进会秘书处审核,由广东省节能中心提交的《玻璃基板和玻璃盖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申请材料符合团体标准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方式:陈应欢,198 6693 8868,gdjch2022@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金安大厦副楼409室。
《玻璃基板和玻璃盖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_纯图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