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健康促进协会关于编制团体标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专家对《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病媒生物控制指南(暂用名)》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该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请标准编写单位抓紧组织实施,把好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为使该立项标准的制订更加科学合理,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科研、使用、管理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该项标准的编制工作。
联系人:蓬文纯
联系电话:13671544571
上海市健康促进协会
2024年11月15日
关于《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病媒生物控制指南(暂用名)》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沪健促协(2024)字第13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