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广州市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团体标准在产业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据《广州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定程序(暂行)》,现开展2024 -2025年度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推动产业创新与协同发展:紧密结合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趋势,聚焦产业链协同、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以标准促进产业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2.助力产品与质量安全提升:针对新能源智能汽车产品特性及服务需求,推动质量管控、安全保障、用户体验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促进产品和质量安全的持续改进。
3.具备可行性和一定先进性:申请项目应充分调研现有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相关标准,确保所立项目与现行标准体系协调互补,不重复、不冲突,具备一定先进性。
二、立项范围
1.新能源智能汽车技术创新相关标准
(1)新能源汽车电池技术创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续航提升、快充技术、电池安全管理等)。
(2)智能驾驶辅助系统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传感器性能、算法准确性、系统可靠性等)。
(3)车联网与智能互联技术应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与外部设备通信协议、数据交互安全等)。
(4)新能源汽车大数据模型或算法技术创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池健康度、驾驶行为特征分析等)。
2.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链协同标准
(1)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质量管理标准。
(2)零部件供应与整车制造适配性标准。
(3)新能源智能汽车售后维修与服务网络协同标准。
3.新能源智能汽车特定场景应用标准
(1)能源智能汽车大数据与汽车后市场(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规划、保险理赔、二手车、电池回收、线上年检等)融合应用标准。
(2)新能源智能汽车大数据与智能交通融合应用标准。
(3)新能源智能汽车大数据与智慧城市融合应用标准。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资质
熟悉新能源智能汽车领域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市场需求及相关标准体系。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的技术实力和资源条件。
2.项目基础条件
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研究成果或实践经验支撑,或为行业、企业重点关注的关键技术或应用方向。项目预期成果应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和社会效益,能够有效推动产业发展。
3.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广州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涵盖技术与市场发展背景、必要性分析、可行性分析、是否填补标准空白、主要技术内容、参编单位、工作进度安排,标准预期实施应用、经费保障等方面。
四、申报截止时间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
2.申报方式:将《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word版+原件扫描PDF版)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发送至促进会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 “团体标准立项申报-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相关说明
1. 若相关单位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团体标准立项或参编需求,并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立项范围,可参照以下情形填写相应申请表:
情形一:若单位在自身业务范围内有团体标准制(修)定的需求,拥有完成立项范围内团体标准项目的较强技术能力,有相应的团体标准编制项目计划,可填写《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申请立项。
情形二:若单位在自身业务范围内有参与团体标准制(修)定的需求,拥有参与立项范围内团体标准项目一定的技术实力,可填写《团标参编单位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成为相应团体标准项目参编单位。
情形三:若单位在立项范围内有团体标准项目立项需求,但尚无明确技术方案,可填写《团体标准立项需求表》(见附件3)明确自身立项需求。
2.秘书处在收到各单位的申请表格后,综合编制单位技术实力和项目响应情况,对于成熟立项项目快速推进,对于具备一定条件的储备立项项目适时推进,具体以促进会最新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钱文
电话:18988946653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大道西78号7号楼417
广州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发展促进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广州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团标参编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3:团体标准立项需求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