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具体要求,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技防系统项目,提高技防系统的建设质量,促进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技防系统项目(含交通视频监控、卡口项目)健康发展,经研究,中山市轩林电子有限公司提出的《智慧安防项目立项方案评审与验收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告。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山市企业首席质量官协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严把质量关,确保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方敬丰
电 话:0760-88893997
中山市企业首席质量官协会
2025年4月14日
《智慧安防项目立项方案评审与验收规范》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