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仁怀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协会秘书处及标准委员会讨论决定,《代理记账行业业务规范》《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规范》《代理记账收费规范》三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协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李琼 电话:18786811599
邮箱:2352242074@qq.com
仁怀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2022年08月02日
关于《代理记账行业业务规范》《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规范》《代理记账收费规范》三项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