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气象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由贵州省气候中心等单位起草的《气候康养示范区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写工作,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并请于2024年12月17日之前将《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反馈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851-85202213,邮箱:gzqx-1019@163.com)
贵州省气象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
《气候康养示范区评价规范》编制说明.pdf
气候康养示范区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