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化川渝地区机关事务标准化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经重庆市、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研究决定,联合下达川渝地区首批团体标准制定计划。本批计划征集团体标准提案9项,经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函审和项目论证,确定制定计划8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单位抓紧组织实施计划。本批次团体标准编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逾期未完成的,本次所立项目作废。若逾期未完成且确有必要继续制定的,需向本地区省级机关事务团体标准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请标准化工作基础较好的牵头成员单位,于2022年9月完成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10月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形成送审稿;11月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审查申请表和送审稿,并配合作好审查、报批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要求,力争在2022年发布3—4个团体标准,其余的在2023年8月前发布。
三、标准制定牵头单位在标准起草中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积极吸纳川渝地区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成员单位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学习借鉴、总结提炼经验,保证质量,增强团体标准的普适性、科学性、操作性。
四、鼓励川渝地区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相关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川渝地区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主动与牵头单位联系,可增列为标准参编单位,协同做好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五、建立团体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团体标准批准发布后,川渝地区机关事务团体标准主管部门将组织相关会员单位做好团体标准的实施工作。起草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标准的实施情况,作为团体标准复审的重要依据。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
2022年8月3日
关于下达2022年团体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