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温州市未来城市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温州市未来城市发展促进会秘书处组织立项评审讨论,《数智微脑 第2部分 未来社区智慧化建设规范》《未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规范》《未来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规范》《未来社区邻里中心建设与服务管理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研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实用性性和有效性。
温州市未来城市发展促进会
2024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