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组织专家对广东金融学会牵头主导的《认股权贷款业务指南》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专家评审认为,该团体标准契合了科技型企业“高投入、高风险、高成长、轻资产”的核心特征,有效破解其与银行传统信贷模式的适配难题,可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标准,为银企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深度合作机制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其制定具有必要性与及时性,符合立项条件,现准予立项。
单位或个人对该批标准立项存在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注明联系方式,以便核查证实。同时,请相关单位抓紧落实项目,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联系人:谢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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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
2025年11月12日
关于《认股权贷款业务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湾促会(2025)11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