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组织专家对《电力综合应急基地建设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开展立项评审。专家评审认为,该批团体标准有助于健全电力应急保障体系,能有效为电力应急能力提升和能源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其制定具有必要性与及时性,对促进区域应急力量建设、提高跨区域电力应急联动效率、推进电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符合立项条件要求,现准予立项。
单位或个人对该批标准立项存在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注明联系方式,以便核查证实。同时,请相关单位抓紧落实项目,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联系人:谢小姐
电 话:020-31950692
邮 箱:gbas2022@163.com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
5项团体标准清单
序号 | 标准名称 | 制定/修订 | 主导单位 |
1 | 电力综合应急基地建设规范 | 制定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及风险管理中心 |
2 | 电力应急培训大纲 | 制定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及风险管理中心 |
3 | 电力企业应急准备工作指南 | 制定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及风险管理中心 |
4 | 电力企业临灾防御工作指南 | 制定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及风险管理中心 |
5 | 电力企业灾害应急处置指南 | 制定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及风险管理中心 |
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标准促进会
2025年6月23日
(盖章件) 关于《电力综合应急基地建设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湾促会(2025)6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