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根据学会标准化工作需要,按照学会章程及《江西省有色金属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学会规章制度,研究决定,特制定学会《江西省有色金属学会团体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江西省有色金属学会团体标准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江西省有色金属学会团体标准申投诉处理制度》等标准管理文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江西省有色金属学会团体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江西省有色金属学会团体标准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江江西省有色金属学会团体标准申投诉处理制度》
关于印发《江西省有色金属学会团体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江西省有色金属学会团体标准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江西省有色金属学会团体标准申投诉处理制度》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