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关村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创新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数字政府应用服务规范 第1部分:总则》和《数字政府应用服务规范 第3部分:组织身份服务接口规范》团体标准已通过立项论证,同意立项。
请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关村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创新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尽快组织起草并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中关村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创新联盟
2022年9月19日
关于《数字政府应用服务规范 第1部分:总则》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